2023-11-24
最近这段时间,市民吕先生与六安一家装饰公司闹得有些不愉快。事情是这样的,今年7月份,吕先生与一家装饰公司签订了装修服务合同,因为人在外地,整个装修过程都是通过电话沟通,可等到11月份回来验房才发现,房子装修的并不能让自己满意,这可怎么办呢?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。11月初,吕先生家的室内装修工程基本完工,他应装饰公司要求回来验收房屋,发现房屋施工存在诸多问题。如厨房水龙头挡住金刚网纱窗,造成金刚网纱窗只能打开很小的一部分;漏做吧台;瓷砖存在裂纹;窗户边框型材颜色不统一等。吕先生有些不满意,与装饰公
2018-02-02
【案例简介】刘女士于2017年6月验收新房,之后有多家房屋装饰公司联系刘女士推荐装修。最终刘女士选择了一家预交1000元折抵5000元装修款的装饰公司,并预交了1000元预付款。8月20日正式签合同时,消费者刘女士觉得装修合同中部分收费项目不合理,有的收费价格很高,还价无果后,刘女士决定不签合同了,并要求经营者退还1000元预付款。经营者认为消费者刘女士没有按约定签合同,不退还1000元预付款,双方争执不下。消费者选择到霍邱县消协投诉反映。【调查处理过程及结果】霍邱县消协在受理投诉后,立即联系了经营者代表,进行调查了解。据
2018-01-27
据六安新闻网报道,近日,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,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请,对于被告在庭审中抗辩装修存在质量问题,因其未能提供证据,法院依法未予采纳。 经开庭审理查明:2014年下半年,原告朱某承接被告某公司的装饰装修工程。工程结束后双方于2016年3月9日进行了清算,总计工程款183900元,已付123500元,尚欠60400元,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款证明,未约定支付期限。下剩装修款被告多次找被告催收,被告仅支付了800元。庭审中,被告抗辩称原告的装修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,下剩款项有权拒绝支付,但被告未向法庭提供







